康马县位于西藏自治区南部、日喀则地区东部。总面积5400平方千米/6176平方千米。总人口2万人(2003年)。县人民政府驻康马镇,邮编:857500。行政区划代码:542331。区号:0892。 康马,藏语意为“红房子”,原属西藏噶厦政府江孜宗管辖。1960年康巴县成立,隶属江孜专区。1964年,日喀则、江孜两专区合并,康马县归日喀则地区管辖。康马县位于喜马拉雅山北麓,距日喀则市140公里,是以牧业为主的半农半牧边境县。境外与不丹王国接壤,边境线长78公里,境内与亚东,白朗、江孜、浪卡子四县相邻。全县总面积7000平方公里,平均海拔4300米,海拔最低的乡4100米,最高的乡4500米。县域内山大沟深,高山占总面积一半以上,年平均降雨量180毫米,年平均温度4摄氏度,绝对最高气温28.2℃,极端最低气温-25.1℃。冬春多风,风力在5级左右。湖泊有冲巴湖、色木湖、白湖、美龙湖;河流有江如河、涅如河、康如河,均属年楚河流域;矿产有金、银、铜、铁等。耕地面积4.7万亩,可利用草场488万亩,绿色植被覆盖率7%。全县辖8乡1镇、48个村民委员会、160多个自然村、人口3529户20036人,藏族占总人口的99%以上,农牧区人口占总人口的94%,大部分农牧民群众信教。
康马怎样要回自己的欠款?
一:以诉讼方式解决问题。具体如下:
(1)在诉讼开庭前,欠款人可能转移财产等行为会导致债权人的合法权利遭到无法弥补的损失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2)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进行立案;
(3)进行审判后,欠债方需执行法院的判决;
(4)和对方进行庭后调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抵押财产折价或者变卖的,应当参照市场价格。
二、去法院起诉的流程:
1、写好起诉状;
2、携带证据和起诉状到法院立案并交诉讼费;
3、法院开庭审理。如果在法官主持下调解,双方当事人可以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的由法官作出裁决;
4、执行判决。如败诉方不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胜诉方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